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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文广新体局:
你局《关于呈报〈河北省天青寺大殿文物建筑防雷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武文广新体字〔2015〕48号)收悉。根据国家文物局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对天青寺大殿防雷工程设计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补充完善安装防雷设施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内容;施工中应制定防护措施,以避免对文物本体造成破坏。正脊中央的饰物可采用笼形接闪网保护。每根引下线的接地装置宜用二根接地极。修改设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为最新版本。
(二)修改设计图纸与文字说明不一致的地方,大殿屋檐应设置接闪带,重新测量、计算后进行修改;修改设计方案中文字性错误。
(三)补充规范完善设计图纸,进一步规范平面图等部分图纸,不应为示意图;进一步补充完善尺寸标注,标注形成的接闪带网格的面积;补充设计图纸部分目录页以及设计图纸的文字说明和使用材料表。
(四)根据工程规模和设备实际需求,合理编制工程概预算。离子接地极报价明显偏高,应进行相应核减。
请你局对设计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我局核准。
河北省文物局
2015年12月14日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