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开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此次检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
(一)管理部门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开展技术支持、监督检查情况;
(二)钢筋生产企业执行钢筋产品标准情况和钢筋产品质量情况;
(三)2011年以来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用高强钢筋情况;
(四)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情况。
二、检查安排
检查工作分市级检查、省级联合抽查和迎接国家两部联合抽查。
(一)市级检查工作安排
1、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拟定本地区检查方案,于2012年9月15日前完成检查、填写检查表(详见附件),并将检查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2、检查范围: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检查的工程项目和钢筋生产企业。
(二)省级联合检查工作安排
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于2012年9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各市进行实地抽查。
2、抽查范围:
(1)设区市城区和至少1个县(市);
(2)不少于1家钢筋生产企业;
(3)检查项目数量:每个设区市不少于6项(含单体建筑)。
(三)迎接两部联合抽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于2012年10月~11月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实地抽查和复验。抽查范围:
(1)省会(首府)城市和至少1个地市级城市;
(2)不少于1家钢筋生产企业;
(3)检查项目数量根据抽查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省会(首府)城市不少于6项(含单体建筑),地市级城市不少于3项(含单体建筑)。
三、检查要求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本地区的自查工作。督促钢筋生产企业、建筑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监理、检测与质量监督等单位做好钢筋生产加工与销售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技术及钢筋产品进场检测资料等准备工作。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2年9月7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