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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第十条

2022/07/15144 作者:佚名
导读:市或者区、县环境保护局应当加强对房屋拆迁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施工扬尘污染大气环境的,由市或者区、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处罚。

市或者区、县环境保护局应当加强对房屋拆迁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施工扬尘污染大气环境的,由市或者区、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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