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建设局主要职责:
1、
2、负责全县城镇规划、村镇规划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城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和建设监督;管理城乡建设档案。
3、主管全县建筑活动。制定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以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县勘察设计市场、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工程检测、工程施工安全以及建筑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工作,规范全县建筑市场管理;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产品、商品混凝土的推广应用。
4、主管全县城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的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户外广告设置、市容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房产开发的资质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负责拆迁管理工作,参与全县住房制度改革。
6、主管全县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
7、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省级标准的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估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结算、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技术规范的实施。
8、制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制定本系统人才培训规划,负责专业人才培训和职工教育工作。
9、负责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纠正不适当或违规的行政行为。
10、负责局机关的党建、群团、人事、劳资、保险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