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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13[J]/T100-2009),按照企业申报、市主管部门推荐、省现场考核评定的程序,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石家庄市第二十四中学校舍安全工程教学综合楼等169项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始终保持标准,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符合申报要求,确认为2015年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现予以公布。
希望获得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施工企业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保持创建积极性,为提升全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做出更大贡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11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