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13[J]/T100-2009),按照企业申报、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省安监办组织现场考核评定的程序,经过各市安监站制定创建计划,组织月检查季评定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由承德市国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润景华庭1-3#楼等139项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始终保持标准,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符合申报要求,确认为2012年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现予以公布。
希望获得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施工企业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保持创建积极性,不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2012年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名单(详见河北建设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5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