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所在河段的防洪任务与防洪要求、防洪工程与河道整治工程布局及其它国民经济设施的分布情况等,以及河道演变分析成果、防洪评价计算或试验研究结果,对建设项目的防洪影响进行综合评价。防洪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有:
1 项目建设与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影响分析;
2 项目建设是否符合防洪防凌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
3 项目建设对河道泄洪的影响分析;
4 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
5 项目建设对堤防、护岸及其它水利工程和设施的影响分析;
6 项目建设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
7 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
8 项目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
6.1项目建设与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与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影响分析应包括建设项目与所在河段有关水利规划关系分析和项目建设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分析。
6. 1. 1 建设项目与所在河段有关水利规划关系分析
简述建设项目与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规划等水利规划之间的相互关系,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否符合有关水利规划的总体要求与整治目标。
6. 1. 2 项目建设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分析
分析项目建设对有关水利规划的实施是否产生不利的影响,是否会增加规划实施的难度。
6.2项目建设是否符合防洪防凌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设计所采用的洪水标准、结构型式及工程布置,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否符合所在河段的防洪防凌标准及有关技术要求,分析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水利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
6.3 项目建设对河道泄洪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壅水计算或试验结果,分析工程对河道行洪安全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对施工方案占用河道过水断面的建设项目,还需根据施工设计方案及工期的安排,分析工程施工对河道泄洪能力的影响。
6.4 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影响分析
6. 4. 1根据数学模型计算和(或)物理模型试验结果,结合河道演变分析成果,综合分析工程对河势稳定的影响。主要内容应包括:
1 分析项目实施后总体流态和工程影响区域局部流态的变化趋势;
2 对分汊河段,应分析项目建设是否会引起各汊道分流比、分沙比的变化;
3 通过各代表断面和代表垂线流速、流向的变化情况的统计分析成果,分析项目建设对总体河势和局部河势稳定有无明显的不利影响;
4 结合河道冲淤变化的计算或试验成果,评价项目建设是否会影响河势的稳定;
5 对工程施工临时建筑物可能影响河势稳定的建设项目,应根据有关计算或试验成果,分析工程施工期对河势稳定的影响;
6. 4. 2 对河势稳定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可结合河道演变分析成果或采用类比分析的方法,做定性分析。
6.5 项目建设对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利工程及设施的影响分析
根据有关计算结果,分析项目建设对其影响范围内的各类水利工程与设施的安全和运行所带来的影响。其主要内容包括:
1 根据工程影响范围内堤防近岸流速、流向的变化情况,分析项目建设对堤脚或岸坡冲刷的影响;
2 根据护岸工程近岸流速、流向的变化情况,分析项目建设对已建护岸工程稳定的影响;
3 对可能影响现有防洪工程安全的建设项目,应根据渗透稳定复核、结构安全复核、抗滑稳定安全复核等计算结果,进行影响分析;
4 对临近水文观测断面和观测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分析对测报、水文资料的连续性和代表性的影响,以及对观测设施的安全运行影响;
5 对可能影响现有引水、排涝设施引排能力的建设项目,应根据有关计算结果,分析项目建设对引水、排涝的影响;
6 对其它水利设施的影响分析。
6.6 项目建设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
对跨堤、临堤以及需临时占用防汛抢险道路或与防汛抢险道路交叉的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汛抢险影响分析。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 根据建设项目跨堤、临堤建(构)筑物的平面布置、断面结构及主要设计尺寸,分析是否会影响汛期的防汛抢险车辆、物资及人员的正常通行;
2 根据建设项目的施工平面布置、施工交通组织及工期安排情况,分析工程施工期对防汛抢险带来的影响;
3 分析项目建设是否会影响其它防汛设施(如通讯设施、汛期临时水尺等)的安全运行。
6.7 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
分析建设项目运行期和施工期的设防标准是否满足现状及规划要求,并对其所采用的防洪、排涝措施是否适当进行分析评价。
6.8项目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的布置及施工组织设计,分析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是否影响附近取水口的正常取水、临近码头的正常靠泊等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