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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

2022/07/1599 作者:佚名
导读:各级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有关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审核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公告; (三)负责房屋拆迁单位(含被委托人)的资格审查; (四)调解和裁决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争议。

各级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有关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审核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公告;

(三)负责房屋拆迁单位(含被委托人)的资格审查;

(四)调解和裁决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争议。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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