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制定哈尔滨市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各专业定额和劳动定额的业务管理。指导全市建筑行业劳动定额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定额标准,并对标准和定额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制定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材料预算价格、冰雪建设工程定额及编制补充项目定额和一次性定额等造价计价依据,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负责对哈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资质管理和业务监督,对我市建筑行业造价从业人员进行资格管理。
(四)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对国家和集体投资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进行审查,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调解施工合同纠纷,对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五)参与国家和集体投资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