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中矿物颗粒组合特点将土壤分为若干类型的检索系统。常见的有:
国际制分类系统 该系统将土壤质地分为 4组(砂土、壤土、粘壤土和粘土)13级,并按等边三角表进行检索(图 2)。其方法是:①以粘粒含量为主要标准25%为粘土组。②当土壤含粉粒达45%以上时,在各组质地的名称前均冠以“粉质”。③当砂粒含量在55~85%时,则冠以“砂质”;如超过85%,则称为壤质砂土,其中砂粒达90%者称砂土。 美国制分类系统 与国际制基本相似,所不同的是它将土壤质地分为4组12级(图3)。 苏联制分类系统 由苏联卡钦斯基拟定,采用双级分类制,即按物理性砂粒和物理性粘粒含量将土壤质地分为 3组9级(表2)。
除上述3个分类系统外,还有些国家结合自己国家土壤的特点制订了各自的土壤质地分类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