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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内容解读

2022/07/15255 作者:佚名
导读:《条例》共七章69条,包括总则、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在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着重以下制度设计:明确施工单位的书面告知义务;明确特种设备交付使用认定界限;规范特种设备出租、出借行为;对大型场地中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责任认定进行了明确;对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和停用、重新启用作了程序性规定;明确使用单位的定期检查义务;规定使用单位的垫付责任;加强

《条例》共七章69条,包括总则、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在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着重以下制度设计:明确施工单位的书面告知义务;明确特种设备交付使用认定界限;规范特种设备出租、出借行为;对大型场地中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责任认定进行了明确;对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和停用、重新启用作了程序性规定;明确使用单位的定期检查义务;规定使用单位的垫付责任;加强电梯运行安全监管。

在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方面,明确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机构和人员应当取得相应许可,并遵守有关规定;对受检单位的义务作了规定;围绕检验、检测实施作了程序性规定;赋予现场检验人员中止检验权;对检验、检测结果异议和申诉作了程序性规定。

在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方面,明确部门负有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职责,并区分不同检查对象实施监督检查和重点安全监督检查;赋予部门发出安全监察指令的权利;明确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举报或者投诉后,负有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予以告知的义务。

在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方面,明确事故发生单位的处置、报告义务;明确部门的核实、报告义务,以及事故发生地政府的事故救援等职责;区分不同等级事故,明确市或者区有关部门调查;创设约谈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约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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