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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概述

2022/07/1572 作者:佚名
导读:2013年,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努力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等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保障。 (一)着力打造规范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坚持把海南省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整合全省政

2013年,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努力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等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保障。

(一)着力打造规范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坚持把海南省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整合全省政府信息公开资源,积极打造省直、市县、乡镇三级联网的政务服务体系,努力为公众提供全方位、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平台。2013年,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增设市县政府部门专栏218个、乡镇政府专栏90个,增加了省直单位、市县政府公开组织及制度配套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引导类栏目的汇总、链接功能。还开通了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手机客户端android版(海南政务),并已上线运行。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主动公开信息量共41465条,其中海南省直机关主动公开信息量共17608条,市县政府部门主动公开信息量共23857条。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2013年信息公开新增量为20155条。平台建设已突显效果,已成为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在2013年中国省级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排行报告》中,海南省分别获得第五名。同时,积极适应时代特征,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规范公开政府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公众需求。

(二)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3号)精神,印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近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琼府办〔2013〕135号),对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大力推进公共资源分配领域的信息公开。在财政预决算方面,海南省本级98个预算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94个预算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决算,除三沙市和先行试验区外,各市县均公开了政府预算,三亚、琼海、五指山、乐东等4个市县公开了2013年经费预算。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等方面,公开了2012、2013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及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506条;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324条、执法监管信息1121条;公开环境核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和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结果等信息1034条;公开招投标信息12196条。公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154条;公开土地利用、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土地使用审批信息分别是266条、109条、25条、51条;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等价格和收费信息166条,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信息36条。

(三)积极推进行政职权网上公开工作。根据国办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海南省行政职权网上公开,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行职责。按照“系统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的基础上,由各行政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认真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用、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编制职权目录,绘制职权流程图,并按照职权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主体、办理部门、受理条件、办理期限、联系电话、收费标准及依据等规范要素,在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行政职权专栏统一实施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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