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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评定标暂行办法简介

2022/07/1587 作者:佚名
导读: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培育和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率,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第二条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评定标办法是指按照投标企业信用和特定人员参加开标会优先的原则,随机选择入围投标人,以入围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和招标控制价乘以随机抽取下浮系数所得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培育和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率,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第二条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评定标办法是指按照投标企业信用和特定人员参加开标会优先的原则,随机选择入围投标人,以入围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和招标控制价乘以随机抽取下浮系数所得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定标标准值,优先以最负接近定标标准值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定标办法。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国有或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不含招标代理),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施工类项目,以及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除外)、监理等服务类项目。

特殊性工程项目(仅限设计、监理、施工)及技术要求比较高的设计项目(具体标准另行制定)经同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也可采用我市规定的其他评标办法。特殊性工程项目的划分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执行。

第四条投标人的信用等级(动态信用得分)和特定人员身份,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开标会现场共同确认。对于拒绝确认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人的信用等级(动态信用得分)根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结果确定。对暂时未纳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管理范围的,按信用等级B级(或动态信用得分60分)对待。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特定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等。

第五条招标公告应载明项目采用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评定标办法,以及潜在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投标资格条件。

交通、水利等行业对资格审查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行业有关规定在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确。

第六条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通过网上下载方式获取,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可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第七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含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担保缴交凭证、投标报价文件。

第八条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20日。

第九条招标人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包括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担保从企业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提交到指定银行的保密账户。投标人持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原件参加开标会。

第十条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开标会由招标人组织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进行。随机抽取入围结果由招标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现场签字确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做好抽取过程的影像记录。操作步骤如下:

(一)查验身份和确定编号。由招标人对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身份核对和确认,按签到顺序确定投标人的投标编号,并现场公布。

(二)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以及公布投标担保的缴交情况。

(三)确认投标人的信用等级(动态信用得分)以及投标企业的锁定状态。信用等级不合格(动态信用得分50分以下的或被扣分20分以上的)或企业处于锁定状态的,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环节。

(四)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候补入围投标人及其递补顺序(具体步骤见附件1)。其中,随机抽取施工类项目入围投标人11家、候补入围投标人5家;服务类项目入围投标人为7家、候补入围投标人5家。若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超过3家(含3家)但不足上述相应入围投标人家数的,则全部进入入围投标人名单。

(五)随机抽取下浮系数。下浮系数范围为0.80—1.00,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业实际对具体下浮系数范围(见附件2)作动态调整;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行政区域的下浮系数范围进行调整。采用连续编号的21个号珠分别代表连续递增的下浮系数,由招标人分3次摇出3个不同系数后取算术平均值,即为下浮系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开启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开启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宣读投标报价及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随机抽取前,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摇号机,如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也可以现场提出参与检查,否则视为默认摇号机完好。

第十二条在随机抽取过程中,由于停电或摇号机出现故障导致无法完成随机抽取工作时,已抽取的入围投标人或候补入围投标人有效,由招标人做好现场记录,并由招标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在恢复通电或更换摇号机后继续进行。

第十三条开标会结束后,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具体程序如下:

(一)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只对投标人的资质、主要人员的资格和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审查,不得对业绩、获奖等其他事项进行审查。人员资格只对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包括该两类人员在本企业最近半年的社保证明)进行审查。

入围投标人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需递补候补入围投标人;若入围投标人被否决的,则按递补顺序依次递补相应家数为入围投标人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入围投标人方可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二)详细评审。

1.计算报价平均值。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不足5家的则全部参与平均),即为报价平均值(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计算定标标准值。入围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和招标控制价乘以随机抽取下浮系数所得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定标标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3名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定标标准值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且第二接近定标标准值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排完负接近定标标准值的投标人,再排等于和正接近定标标准值的投标人。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投标报价且同为中标候选人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十四条中标候选人确定后,由招标人会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将评标结果(含中标候选人相关投标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公示期间,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应在公示期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分别向招标人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属于投诉的按《佛山市发展改革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4号)办理。

第十六条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会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取消中标资格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为正式中标人,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标失败:

(一)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二)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

(四)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入围投标人的;

(五)中标候选人全部放弃中标资格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取消中标资格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并且自处理意见发出之日起两年内取消该中标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第十九条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标后监督管理,督促中标人切实履行合同及相关承诺,严肃查处履约过程中的转包、违法分包、偷工减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诚信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局会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信用优选合理低价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府办函〔2014〕156号)同时废止。若其他评标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在顺德区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可按本办法或《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德区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优先随机定标办法的通知》(顺府发〔2014〕19号)执行。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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