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中的劳动力组织,是指劳务市场向施工项目供应劳动力的组织方式及施工的班组中工人的结合方式。施工项目的劳动力组织形式有以下几种。
(1)企业劳务部门所管理的劳动力,应组织成作业队(或称劳务承包队),可以成建制地或部分地承包项目经理部所辖的一部分或全部工程的劳务作业。该作业队内设有管理人员,可管辖该队作业人员。其职责是接受劳务部门的派遣,承包工程,进行内部核算,职工培训,思想工作,生活服务,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如果企业规模较大,还可由3~5个作业队组成劳务分公司,亦实行内部核算。作业队内划分班组。
(2)项目经理部根据计划与劳务合同,接收到作业队派遣的作业人员后,应根据工程的需要,或保持原建制不变,或重新进行组合。组合的形式有以下三种。
专业班组:即按施工工艺,由同一工种(专业)的工人组成的班组。专业班组只完成其专业范围内的施工过程。这种组织形式有利于提高专业施工水平,提高熟练程度和劳动效率,但是给协作配合增加了难度。
混合班组:它由相互联系的多工种工人组成,可以在一个集体中进行混合作业,工作中可以打破每个工人的工种界限。这种班组对协作有利,但却不利于专业技能及熟练水平的提高。
大包队:这实际上是扩大了的专业班组或混合班组,适用于一个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作业承包。该队内还可以划分专业班组。其优点是可以进行综合承包,独立施工能力强,有利于协作配合,简化了管理工作。
劳动力优化配置的目的是保证生产计划或施工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使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降低工程成本。与此相关的问题是:劳动力配置的依据与数量,劳动力的配置方法和来源。
(一)劳动力配置的依据
就企业来讲,劳动力配置的依据是劳动力需要量计划。企业的劳动力需要量计划是根据企业的生产任务与劳动生产率水平计算的。
就施工项目而言,劳动力的配置依据是施工进度计划。
(二)劳动力的配置方法
一个施工企业,当已知劳动力需要数量以后,应根据承包到的施工项目,按其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种需要数量进行配置。因此,劳动管理部门必须审核施工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其劳动力需要计划。每个施工项目劳动力分配的总量,应按企业的建筑安装工人劳动生产率进行控制。
(1)应在劳动力需用量计划的基础上再具体化,防止漏配。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劳动力计划进行调整。
(2)如果现有的劳动力能满足要求,配置时尚应贯彻节约的原则。如果现有劳动力不能满足要求,项目经理部应向企业申请加配,或在企业经理授权范围内进行招募,也可以把任务转包出去。如果在专业技术或其他素质上现有人员或新招收人员不能满足要求,应提前进行培训,再上岗作业。培训任务主要由企业劳务部门承担,项目经理部只能进行辅助培训,即临时性的操作训练或试验性操作练兵,进行劳动纪律、工艺规范及安全作业教育等。
(3)配置劳动力时应积极可靠,让工人有超额完成的可能,以获得奖励,进而激发出工人的劳动热情。
(4)尽量使作业层正在使用的劳动力和劳动组织保持稳定,防止频繁调动。当在用劳动组织不适应任务要求时,应进行劳动组织调整,并应敢于打乱原建制进行优化组合。
(5)为保证作业需要,工种组合、技术工人与壮工比例必须适当、配套。
(6)尽量使劳动力均衡配置,以便于管理,使劳动资源强度适当,达到节约的目的。
(三)劳动力的来源
企业进行两层分离,组建了内部生产要素市场、项目法施工的劳动力来源按下述要求考虑。
(1)从企业总体上讲,劳动力的主要来源是:自有固定工人;自建筑劳务基地成建制招募的合同制工人;其他合同工人。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企业自有固定工人逐渐减少,合同制工人逐渐增加,而主要的工人来源将是建筑劳务市场,实行“定点定向,双向选择,专业配套,长期合作”,形成“两点一线”(“两点”即劳务输出方与输入方,“一线”即建筑市场)。
(2)就施工项目来讲,作业工人统一由企业内部劳务市场按项目经理部的劳动力计划提供。内部劳务市场提供的劳动力,大部分来自建筑劳务市场。特殊的劳动力,经企业劳务部门授权,由项目经理部自行招募。企业内部劳务市场,由企业劳务部门统一管理,项目经理部不设固定的劳务队伍。当任务需要时,与内部劳务市场管理部门签订合同,任务完成后,解除合同,劳动力退归劳务市场。项目经理享有和行使劳动用工自主权,自主决定用工的时间、条件、方式和数量,自主决定用工形式,并自主决定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劳务人员等。
劳动力的动态管理指的是根据生产任务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对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协调,以解决劳务失衡、劳务与生产要求脱节的动态过程。其目的是实现劳动力动态的优化组合。
(一)项目经理部对劳动力的动态管理起主导作用
项目经理部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根据施工任务的需要和变化,从社会劳务市场中招募和遣返(辞退)劳动力。
(2)项目经理部根据劳动力需要量计划与作业队签订劳务合同,并按合同向作业队下达任务,派遣队伍。
(3)对劳动力进行企业范围内的平衡、调度和统一管理。施工项目中的承包任务完成后收回作业人员,重新进行平衡、派遣。
(4)负责对企业劳务人员的工资、奖金管理,实行按劳分配,兑现合同中的经济利益条款,进行合乎规章制度及合同约定的奖罚。
(二)项目经理部是项目施工范围内劳动力动态管理的直接责任者
项目经理部劳动力动态管理的责任是:
(1)按计划要求向企业劳务管理部门申请派遣劳务人员,并签订劳务合同。
(2)按计划在项目中分配劳务人员,并下达施工任务单或承包任务书。
(3)在施工中不断进行劳动力平衡、调整,解决施工要求与劳动力数量、工种、技术能力、相互配合中存在的矛盾。在此过程中按合同与企业劳务部门保持信息沟通、人员使用和管理的协调。
(4)按合同支付劳务报酬。解除劳务合同后,将人员遣归内部劳务市场。
(三)劳动力动态管理的原则
(1)动态管理以进度计划与劳务合同为依据。
(2)动态管理应始终以企业内部市场为依托,允许劳动力在市场内作充分合理的流动。
(3)动态管理应以动态平衡和日常调度为手段。
(4)动态管理应以达到劳动力优化组合和以作业人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为目的。
劳动服务方式应当实行劳务承包责任制,即由企业劳务管理部门与项目经理部通过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承包劳务,派遣作业队完成承包任务。作业队到达项目现场以后,服从项目经理部的具体安排,接受根据承包合同下达的大包任务书或施工任务单,按大包任务书或任务单的要求施工。
(一)企业劳务部门与经理部签订劳务合同的内容
一份企业劳务管理部门和项目经理部签订的劳务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
(1)作业任务及应提供的计划工日数和劳动力人数。
(2)进度要求及进场、退场时间。
(3)双方的管理责任。
(4)劳务费计取及结算方式。
(5)奖励与罚款。
其中的关键内容是双方的责任。企业劳务管理部门应负责包任务量完成,包进度,包质量,包安全,包节约,包文明施工,包劳务费用。项目经理部应负责作业队进场后的各种保证:保施工任务饱满和生产的连续性、均衡性,保物资供应和机械配套,保各项质量、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保技术资料及时供应,保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及设施等。
(二)劳动管理部门或项目经理部向作业队下达劳务承包责任状责任状
是上级向下级或是雇主(项目经理部)向被雇员(承包队)下达任务,下级向上级或是雇主(项目经理部)向被雇员(承包队)作出承诺的协议性文件。
责任状根据已签订的合同建立,劳务承包责任状的内容如下:
(1)作业队承包的任务内容及计划安排。
(2)对作业队的进度、质量、安全、节约、协作和文明施工要求。
(3)考核标准及作业队应得的报酬、上缴任务。
(4)对作业队的奖罚规定。
(一)劳动分配的内容
施工项目劳动分配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作业队劳务费的收入。
(2)作业队对班组劳动报酬的支付及奖罚收支。
(3)作业队向劳务管理部门上缴任务的完成。
(4)班组内部的分配。
(5)项目经理部与企业劳务部门劳务费结算。
(二)劳动分配的依据
(1)企业的劳动分配制度。
(2)劳动工资核算资料及设计预算。
(3)劳务承包合同及劳务责任状。
(4)劳务考核结果。
(三)劳动分配的一般方式
(1)企业劳务部门与项目经理部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时,即根据包工资、包管理费的原则,在承包造价的范围内,扣除项目经理部的现场管理工资额和应向企业上缴的管理费分摊额,对承包劳务费进行合同约定。项目经理部按核算制度,按月结算,向劳务管理部门支付。
(2)劳务管理部门负责按劳务责任状向作业队支付劳务费,该费用支付额根据劳务合同收入总量,扣除劳务管理部门管理费及应缴企业部分,经核算后支付。作业队按月进度收取。
(3)作业队向工人班组支付工资及奖金,按计件工资制,在考核进度、质量、安全、节约、文明施工的基础上进行支付。考核时宜采用计分制。
(4)班组向工人进行分配实行结构工资制,并根据表现对考核结果进行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