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贯彻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提高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根据《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 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全过程或某一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规范与管理。
1.0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应覆盖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统筹人、材、机等核心资源,满足成本、质量、进度、安全、环境等项目目标。
1.0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体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