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通知-内建设〔2016〕41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有关单位:
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的《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经组织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为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03-73-2016,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原《房屋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5/427-2005)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组织出版发行,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