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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第五条

2022/07/15150 作者:佚名
导读:项目所在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国土房管所、村社等相关单位的土地清查、土地登记造册、土地权属调整等工作经费,按项目新增耕地面积500元/亩划拨有关街镇乡包干使用,在县国土房管局项目资金专户列支。

项目所在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国土房管所、村社等相关单位的土地清查、土地登记造册、土地权属调整等工作经费,按项目新增耕地面积500元/亩划拨有关街镇乡包干使用,在县国土房管局项目资金专户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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