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的通知(粤建安函266号)
2009-06-30 下午02:52:27 来源: 点击数:96184 粤建安函266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59号)和《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189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三类人员”考核程序,根据我省实际,重新制定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现印发公布。 本程序从2009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之前发布的有关“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的申办、变更、延期的规定与本程序不一致的,以本程序为准。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 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