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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第五章

2022/07/15113 作者:佚名
导读: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制定。 第二十四条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检查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制定。

第二十四条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检查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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