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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暂行管理附则

2022/07/15138 作者:佚名
导读:(四十)省森工总局和林业集团要结合本林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四十一)本办法由省发改委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四十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100433B

(四十)省森工总局和林业集团要结合本林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四十一)本办法由省发改委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四十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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