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杯”评审机构由评审委员会和评审专家组组成。“海河杯”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工程参照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规模条件,由评委会从入选“海河杯”工程中推荐产生,其数量一般为10至15个。市建协对获奖工程的申报单位给予如下奖励:
(一)、授予工程总承包、主要承建单位(包括按规定独立申报的业主单位)“海河杯”和证书;
(二)、授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建单位相应奖项证书;
(三)、授予获奖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相应奖项荣誉证书,作为个人业绩考核依据。
“海河杯”工程的奖杯、证书按照一项工程一杯一证,向申报单位颁发(正本)。联合申报海河杯奖的工程可按一项工程二杯二证颁发(正本),向符合申报项目的参建单位颁发副本。为鼓励企业积极创优,创优业绩纳入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管理,作为资质升级和市场投标的业绩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