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取销其申报参评资格。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公正、公平,不得收取礼品、礼金,评审期间不得与申报单位私下接触。有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直至取销其参加评审工作资格。评审机构及评审人员要接受被评单位和公众监督。评审人员要对评审本企业的工程进行回避,对工程的评审结果,评审人员不得自行提前对外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奖杯、证书。在结果公布之前,不得以获海河杯工程的荣誉进行宣传。评审结果公布后,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经核实取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奖杯和证书,并向主管部门备案。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