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在《深圳市建设自来水直饮城市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全面提高城市供水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打造深圳自来水品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其具体内涵包括两层,一是优化自来水厂布局,即按规划关停建设标准不高的中小型水厂,提高水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实现水厂集约化、现代化管理;二是水厂全面实施深度处理,即加快推进水厂处理工艺升级改造,提高应对水源水质突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出厂水质和稳定性,改善口感。这无疑对深圳地区的生活饮用水水厂建设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加需要科学合理、系统完备的建设标准予以支撑和保障。鉴于此,制定了地方标准《城市供水厂工程技术规程》(DB4403/T 85-2020)。
标准计划
地方标准《城市供水厂工程技术规程》(DB4403/T 85-2020)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深圳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的通知》(深市〔2018〕53号),由深圳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起草阶段
根据任务要求,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成立了规程编制工作起草工作组,负责规程的编制工作。规程起草工作组首先制定了标准编制工作计划、编写大纲,明确任务分工及各阶段进度时间。与此同时,小组成员认真完成了标准编制前的资料收集、数据分析和实地调研工作,并积极吸取了饮用水水厂工程建设中积累的宝贵经验,结合饮用水工程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于2019年1月完成了《城市供水厂工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阶段
2019年1月—6月,该标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了广泛的征求意见:①将规程征求意见稿向相关单位或专家发出征求意见;②将规程上传至互联网征民众意见;截止到6月底,共收到相关建议和意见173条。
修改完善阶段
起草工作组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处理,采纳119条,部分采纳27条,未采纳27条,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形成规程送审初稿。2019年10月14日,通过由深圳市水务局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会后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进行完善。2019年11月22日,通过深圳市水务局技术委员会,会后继续对标准进行完善,形成上报稿。
发布实施
2020年9月27日,地方标准《城市供水厂工程技术规程》(DB4403/T 85-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0年10月1日,地方标准《城市供水厂工程技术规程》(DB4403/T 85-2020)实施。
地方标准《城市供水厂工程技术规程》(DB4403/T 85-2020)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规则起草。
起草单位: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潘博伦、易娟、安娜、袁忆博、赖举伟、付斌、张炳坤、王林、郝新慧、孙静月、李维燕、杨振宇、卢洪佳、梁有伟、徐奇、刘岳峰、熊晔、王郁、张庆珮、王巍巍、周小莉、汪义强、刘丽君、尤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