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接待工作;负责宣传、文秘、行政、档案、保密、信访、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后勤、基建和国有资产管理;承办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教育管理工作;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职工业务、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计划财务科
草拟全市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负责全市水利年度计划的编制申报和下达;负责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设书的立项申报;负责水利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江河堤防的开发工作;负责水利资金和行政事业的财务管理,指导并监督全市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拟定水利行业各项经济调节措施及意见;对水利资金进行宏观调节;对水利系统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多种经营工作;编制全市水利经济规划;组织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农田水利科
贯彻执行农村水利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及有关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草拟全市灌区工程规划;指导治理渍害低产田及节水灌溉技术推广;指导乡镇供水、农村饮水及农村节水灌溉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堤防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年度农村水利基本建设的实施、验收;起草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成果管理和新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前期工作,初步设计的初审;负责对水利工程投资概预算、专业定额及有关造价工作实施的监督管理;协助柳江流域的综合规划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
水政水资源科
主管水利行业的法制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意见,草拟有关管理制度;实施指导水政监督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和协调县和部门间的水事纠纷;承办水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承办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草拟县间水量分配方案并依法组织实施;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审核水域纳污能力,协同环保部门审核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承办河道采砂规划,组织实施河道采砂许可证制度和河道采砂管理费的征收;承办河道清障规划,组织实施对河道障碍的清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负责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水土保持科
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水土保持流失综合治理;组织草拟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和小流域治理规划、审批及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和组织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电力建设管理科(市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
负责本行政区域水库移民工作的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制定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管理水库移民资金并按进度拨付;组织协调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计划的实施,指导下级移民部门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和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管理;提出地方电力农村水电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建议;负责地方电力农村水电工程归口管理;负责地方电力农村水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技术审批、审查或审核工作;负责地方电力农村水电建高与生产行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