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是依据国家《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既保证了国家标准、规范的全面实施,又体现了地方标准的相对提高和进步,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规程共分九个部分六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分类与编号、基本建设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的编制、工程资料的编制与组卷。附录中主要编制了工程资料的分类与保存、工程的划分与代码、常用建筑材料进场见证检测项目、施工过程见证试验项目、工程实体检验项目等。
本规程由云南省建设厅负责管理,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向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反映。
内容提要
1、为规范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省实际,编制本规程。
2、本规程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3、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本规程配套软件是筑业云南省建筑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软件和筑业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应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