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印发下城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时 效 性:有效 |
颁布单位: |
正文: 杭府法备告[2010]14号 淳安县人民政府: 你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淳安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淳政办发[2010]57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特此答复。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一日 淳政办发〔2010〕57号 关于印发淳安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淳安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