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境装饰协会
服务规范
1. 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对规范装饰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
与“条例”。
2. 努力提高“双向服务”质量,当好政府助手和企业的参谋。
3. 对政府交办事宜,认真贯彻实施,并及时反馈。
4. 对企业委办事项,主动负责办好,不推诿,不刁难。
5. 根据企业需要,办好各类学习培训,为提高企业素质出力。
6. 作好市场调研,掌握动态,及时向政府提供有理有据的调研报告。
7. 坚持服务宗旨,对来访者,热诚接待,出谋献策。
8. 随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装饰设计,施工先进技术和经验,及时向行业内传递。
9. 办好刊物“天津装饰”,定期在行业内进行传播。
10. 协会工作人员,做到廉洁自律,不以事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