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以下情况:
①工程量不大,投标商数目有限或有其他不宜进行国际竞争性招标的正当理由,如对工程有特殊要求等。
②某些大而复杂的且专业性很强的工程项目,如石油化工项目,可能参加的投标者很少,准备招标的成本很高。为了节省时间,又能节省费用,还能取得较好的报价,招标可以限制在少数几家合格企业的范围内,以使每家企业都有争取合同的较好机会。
③由于工程性质特殊,要求有专门经验的技术队伍和熟练的技工以及专门技术设备,只有少数承包商能够胜任。
④工程规模太大,中小型公司不能胜任,只好邀请若干家大公司投标。
⑤工程项目招标通知发出后无人投标,或承包商数目不足法定人数(至少3家),招标人可再邀请少数公司投标。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