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对现行《建筑法》立法缺陷及其成因的分析
第一章基于立法原则角度对《建筑法》立法不足的分析
一、基于立法合宪性原则和保障人权目的对《建筑法》立法不足的分析
二、基于法制统一性原则对《建筑法》立法不足的分析
三、基于立法民主性原则对《建筑法》立法不足的分析
四、基于立法科学性原则对《建筑法》立法不足的分析
第二章基于立法理念角度对《建筑法》立法不足的分析
一、工程质量观的改进——《建筑法》应树立以人为本立法理念的一个新理由
二、《建筑法》立法修订应加强私法理念的合理渗透和融合
三、《建筑法》缺乏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立法理念和相应法律制度方法建构
第三章基于建筑业行业问题及建设工程实施规律对《建筑法》立法不足的分析
一、《建筑法》对建筑业较突出的行业问题缺乏完备而有针对性的立法规制
二、《建筑法》缺乏基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原则的立法设计
三、《建筑法》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度立法规范的科学性存在不足
四、《建筑法》针对建设工程项目不同控制目标的立法内容严重失衡
五、《建筑法》对建设工程管理中重要而基本的合同管理制度缺乏立法规范
第四章基于立法技术角度对《建筑法》立法不足的分析
一、《建筑法》内容结构不完备
二、《建筑法》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不严谨
三、《建筑法》立法语言技术较为粗糙
四、《建筑法》配套立法技术应用不充分
第二篇《建筑法》立法修改建议
第一章对《建筑法》立法修改涉及的几个重点问题的总结说明
一、《建筑法》立法修改的总体思路概要
二、《建筑法》立法修改应遵循的立法原则
三、《建筑法》立法修改应强化的立法理念
四、《建筑法》立法目的应在新的立法理念指引下予以调整充实
五、《建筑法》修订应扩展法律调整范围
六、《建筑法》章节内容结构的重构
第二章《建筑法》立法修改建议的具体内容
参考文献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