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党组有关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接收办理、档案管理、安全、保密、信息、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和信访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稿。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协调
扶贫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监督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考核、任免、监督、奖惩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局机关人员调配、工资福利、社会保险、退休干部和直属单位人员调配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管理、职称改革等工作。承担有关评选表彰工作。负责本市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工作。
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工作。协助指导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指导推进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局网站和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工作及网络信息安全。指导全市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除外)的操作资格考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工会组织的工作。
(二)防汛防风抗旱组。协调、管理全市防汛防风抗旱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制定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负责拟定并监督实施主要江河和大中型水库防洪调度方案,对重要江河和水利工程实施防汛统一调度。组织指导风水旱的防灾救灾、防洪抢险工作。指导协调防汛防风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应急调度。参与防汛防风抗旱相关资金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
指导协调人工增雨和抗旱服务工作。参与防汛防风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和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重大水旱灾害和防御台风调查评估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风水旱灾情统计,协助灾情信息发布和通报。负责风险监测预警、综合防灾减灾、物资保障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导协调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行管理。
协助建设市级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指导镇(居)、区、各部门防灾减灾工作,协同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工作。协助建设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统计、核查和损失评估工作。协助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和救灾物资采购、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协助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市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安全生产监督组。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及其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监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和备案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
负责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开展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和领域事故查处和挂牌督办。协助无法救援中心工作。
(四)安全生产综合组。负责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农业、水利、电力、军工、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教育、邮政、电信、体育、林业、气象等有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综合协调相关行业和领域市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巡查、考核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和领域事故查处和挂牌督办。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应急指挥组。负责应急值守、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值班工作,承担相关专网、机要设备管理以及文电接收、转送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以及举报信息的办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和灾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和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组织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局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运行管理,指导镇(区)应急管理部门应急值守和指挥平台管理工作,响应支援市政府负责的灾害应急处置,衔接驻万军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统筹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镇(区)政府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
组织指导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的申报、研究、成果推广以及科技平台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组织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承担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运行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协调相关数据资源的获取、共享、利用和开发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
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安全生产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并协调实施,推动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重点工程、应急避难设施项目建设。开展应急领域外事合作与交流,建立南海周边区域应急协调机制,履行相关外事合作协议,组织参与市际交流合作,参与、承担国家区域应急救援有关活动,组织参与市际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等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及监督检查。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消防大队承担消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政策法规组。负责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组织起草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规章草案。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工作。
负责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综合性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结案等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相关事故查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调查评估综合性工作。综合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统计和事故认定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七)火灾防治海洋减灾和地震地质救援组。拟定海洋观测、预报、减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海洋立体观测网的建设和运行,协助发布海洋预报和灾害警报,指导海洋灾害预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协助发布海洋灾害公报,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拟订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响应和现场处置工作。
指导协调地震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地震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的组织指导工作。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汇总分析森林火险、火灾信息。拟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依法承担火灾调查处理、调查评估有关工作,负责火灾事故查处和挂牌督办。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