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上海在北宋年间,已有商肆及专收酒税的上海务。此时上海已形成聚落,后逐渐发展成为海运贸易港口集镇,宋咸淳三年(1267年)前后设上海镇,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设上海县,成为海滨名邑,居住用房和商业用房日渐增多,鳞次栉比,日趋繁荣。城内外许多老宅基翻建成私家宅第,有陆家宅、翁家厍、王家宅、东西凌家宅等。古代上海民居多为我国江南传统建筑式样,有粉墙黛瓦的楼房、素朴的平房,也有贫民搭建的茅屋和草棚。
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上海开埠后,外国列强胁迫清政府签订《上海土地章程》,划出外滩附近的洋泾浜(今延安东路)以北至李家宅(今北京东路),黄浦江至界路(今河南中路)的830亩土地为英人居留区域界址,并建造了许多西式房屋自住,华洋分居的状况由此形成。清咸丰三年(1853年),小刀会农民起义,清军在镇压小刀会的过程中,焚毁了老城厢的大量房屋,加之外地的地主、富豪纷纷逃亡租界,租界内人口剧增,住房严重紧缺。外国商人趁机建造多幢简陋木板房屋出租牟利,这是上海最早出现的欧洲联列式里弄住宅。后因此类简陋木板房极易引起火灾,被租界当局取缔。此时,砖木结构、立帖式的老式石库门里弄住宅应运而生,其总体布局为联列式住宅的形式,而单体平面及结构则脱胎于中国江南传统住宅的式样。随着租界不断扩展和民族工业的发展,民国8年(1919年)后,为适应居民中大家庭的解体和社会不同阶层的生活需求,开始出现一种改良式的新式石库门里弄住宅,以及一批广式里弄住宅。此外,部分中外工厂主还利用工厂附近的廉价土地,建造了为数极少的工房(后称“旧工房”),租赁给本厂职员、工人及家属居住。
20年代初,上海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有较大发展,社会贫富之间的差距扩大,为适应富裕阶层的需求,在新式石库门里弄住宅的基础上,演变出一种新式里弄住宅。这种住宅以砖木结构替代立帖结构,并注意环境幽静和卫生设备齐全。民国26年(1937年)前后,又出现花园里弄住宅。由于花园里弄用地面积大,投资也大,遂又转向兴建集居型公寓里弄住宅,其层数一般为二至四层。这类花园里弄住宅和公寓里弄住宅数量较小,居住对象多为中上层资产阶级和高级知识分子。
20年代后,随着欧美建筑式样不断翻新,新型建筑材料的发展,以及工程技术的进步,西方各国不同风格的独院式花园住宅引入租界。中国富有阶层也随之仿效建造。30年代后,上海地价暴涨,房地产商为追求高额利润,纷纷投资房地产业,沿南京路、淮海路等交通干道自东向西延伸,建造花园住宅和高层公寓。
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棚户、简屋的急剧发展。由于战乱和灾荒,外地大量贫困农民来上海谋生,因无力租赁房屋,便在路旁、河畔、车站、码头附近,以及工厂周围的空地上,搭建棚户、简屋栖身。民国14年(1925年)以后,租界当局和上海市政府还常常以整顿棚户区为由,多次加以取缔,遭到棚户居民的强烈反抗和斗争。民国17年(1928年),上海市政府为安抚民心,在全家庵(今临平北路)、斜土路和交通路建造平民住所,计房屋614间。其后又在大木桥路、其美路(今四平路)、普善路和中山路(今中山北路)建造平民村,计住房千余间。然而棚户简屋与日俱增的势头继续不减。据1949年统计,在当时市区82.4平方公里范围内,住宅面积为2359.4万平方米,全市人均居住面积为3.9平方米。在各类住宅中,公寓101.4万平方米,占4.29%;花园住宅223.7万平方米,占9.48%;新式里弄469.0万平方米,占19.88%;旧式里弄1242.5万平方米,占52.66%;简屋、棚户322.8万平方米,占13.68%。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明、清时期的古老住宅,仅在南市区尚存的百年以上宅第就达5.3万平方米。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