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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概述

2022/07/15115 作者:佚名
导读:(一)注重重点推进,深化公开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34号),确定了公共资金、公共资源等重点公开领域,并将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各部门。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信息公开难点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审议信息

(一)注重重点推进,深化公开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34号),确定了公共资金、公共资源等重点公开领域,并将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各部门。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信息公开难点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审议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首次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年来,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26号、沪府办发〔2012〕34号文为工作主线,深化重点,注重实效,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市财政局根据中央和本市要求,专项部署,推进政府预决算、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重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财政信息公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修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由该局制作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公开形式、公开格式予以预先规定。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食安办等部门分别制定下发了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闸北、金山等区县政府引入“项目化”管理,采取开单子、排节点、明责任的方式,有力推进各项工作。2012年,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本市财政信息公开得到继续深化,保障性住房从建设、分配及退出全程公开得到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信息公开得到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房屋征收补偿、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得到扎实推进,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高度评价。

(二)注重开拓创新,力求稳中有进。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从更深层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本市创新公开举措,积极落实市领导指示精神,探索实施党委政府联合制作的文件信息公开,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部分区县还设置专门公开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虹口区在门户网站设立“党政混合信息”栏目,黄浦区将相关信息编入区政府公报。与此同时,本市着眼于公开体制和机制的创新,积极推动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努力实现公众对政府信息从“知情”到“使用”的转变。一年来,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交通港口局等9家试点单位系统梳理现有资源,研究开放内容,征询和听取信息服务企业意见,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开放信息数据服务产品193项、数据服务应用16项,包括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经济统计、资格资质、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很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

此外,本市积极推进新一轮信用体系建设,发布《上海市行政和司法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2012版)》,涉及27个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和掌握的171类近700个数据项的企业信用信息,开通企业质量信用记录查询系统,方便社会公众及信用服务机构查询。

(三)注重指导培训,提升整体水平。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全市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专题业务培训,两次组织区县政府和市级机关工作研讨会。

各单位积极建立分级分层培训制度,如杨浦、普陀等区县开展了处级干部专题培训、新任领导岗前培训、工作人员实务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并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浦东新区部分部门和街镇还结合业务工作自行组织针对性培训。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发布指导。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全市政府机关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审查专项检查工作,指导各部门做好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工作,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三是提高答复规范性。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针对依申请公开实践中遇到的若干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形成操作规范,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准确性、统一性。

(四)注重基础建设,保障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考评监督,为工作推动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进一步充实完善工作机构。长宁、金山等14个区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室,各市级机关建立了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设立了工作机构,充实了工作人员。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配套工作规范,继续实施季度通报、公文备案、月度统计等工作制度,每季度通报全市各单位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情况,定期对各单位的统计月报、公文备案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以此督促和推动日常工作的落实。三是强化工作考核力度。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考核列入全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调整完善年度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指标,将重点领域公开推进完成情况融入考核内容,加大评分权重。同时,完善测评方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议,引入体验式测评,将评价权交给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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