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城乡路333号
主要职责:
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一)执行有关城镇建设和管理、市政、交通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实施办法,落实具体措施。
(二)根据上海市及本区经济和社会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城镇建设和管理的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国防交通、公路交通、市政道路、市政工程、城市燃气和建筑建材业管理规划、计划。
(三)组织、指导、协调城市建设和交通领域内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突发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处理。
(四)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建设和交通工作中的有关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公路市政、道路交通、建筑、建材业、燃气的行业管理和行政管理,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相关的市、区实事项目和重大项目建设。
(六)组织、协调公路、市政道路、乡村公路和城市燃气的建设,指导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
(七)负责对本区客运行业的管理,制定客运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客运线路的增减和调整,规范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八)负责本区陆上运输、航务、汽车维修等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管理。
(九)组织本区国防交通保障、交通建设规划及道路、水路、地下管道等交通体系的战备管理。
(十)对委属企事业单位实施行政管理,负责检查、考核年度工作;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要求,加强委属单位国有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十一)负责政府法规赋予建委的各项规费的收缴和使用的管理。筹措、使用、管理好城镇建设资金。
(十二)承办区政府和市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