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文书、保密、财务、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效能建设、跨部门协调、人大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承担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政风行风、群众团体和社会建设等工作。
(三)房地产市场管理科(权籍管理科)。负责本区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执行;负责商品房销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经纪机构备案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和监督管理;负责本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和房屋权籍管理等。
(四)住房保障管理科。负责制定本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筹措、房源管理、分配供应、使用管理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本区住宅修缮工程、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和建(构)筑物拆除行业的行政监管工作。
(五)物业管理科。负责本区物业行业监督管理;协调推进小区综合治理;指导监督管理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工作;指导监督商品房维修资金管理,承担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事务。
(六)房屋征收管理科。拟定本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编制旧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并指导、协调、监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七)房屋建设管理科。承担本区住宅产业政策、法规的实施;负责本区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以及住宅规划设计方案审核等工作;负责安置房和租赁住房建设的协调、推进等工作。
(八)法制科。负责组织推进法制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依法行政工作,牵头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负责执法人员管理、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