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机厂创立于1958年,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2,842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元巢,住所为四川省德阳市黄河西路188号。经营范围为机电设备制造、工矿设备及备件生产、电站技术改造、电器产品生产、汽车运输等;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经国家体改委批准,东方电机厂以其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发起设立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机分别于1994年和1995年在香港联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东电厂持有东方电机2.2亿股国有法人股,占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48.89%;东电厂作为存续企业保留了原非生产经营性资产和业务,主要承担工厂原兴办的社会职能和后勤服务产业,也为东方电机公司提供部分配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