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对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新型墙体材料、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质量;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责任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状况。
(二)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负责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依职责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管理的、并已办理了安全监督手续的市属一级监督工程和市镇两级监督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涉及工程施工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参与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同时协助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三)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调查、收集、发布我市人工单价、工程材料、设备参考价格或调整系数,编制本市一次性补充计价依据;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计价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建设工程造价状况。
(四)东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宣传贯彻实施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和组织实施墙材革新及建筑节能规划和计划;负责组织和协调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研究、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征收、返退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并按规定统筹安排基金的使用;协助审核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建设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建设工程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建筑节能状况。
(五)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东莞市房产物业估价所、东莞市房屋租赁服务所)
贯彻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政策法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交存、追缴、使用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维修资金信息化管理工作,管理全市维修资金财务会计系统。指导和协调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资金管理银行和业主做好资金管理工作。接受和处理维修资金的有关投诉。分析研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信息与动态。贯彻执行房屋租赁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房屋租赁服务相关事务性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
承担建筑工程科研、试验、检测工作;负责提供建筑环境、建筑节能、建筑工程施工、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和建筑工程安全等技术咨询服务;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工程技术标准编制和技术推广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