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营市水利志》是全面记述东营市水利建设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性著述。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真实地反映建市以来在改革开放中蓬勃发展的东营市水利的历史和现状。
二、断限:原则上限起于1983年建市,下限止于2002年底。为完整地体现东营市水利事业历史和特色, 部分篇章内容适当上溯,其中大事记起于新朝王莽始建国三年(公元11年),黄河由千乘(现利津县)入渤海。有些数字截止到2001年。
三、结构:采用章节体,设篇、章、节、目、子目5个层次。
四、体裁: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体为主。卷首为彩色图片专辑;正文首设综述和大事记,总揽全书;中设专志14篇,横排门类,纵述史实;末设附录和附图。表随文而设。
五、纪年:1911年以前,用历史纪年,括注公元纪年;1912年以后,用公元纪年。
六、计量单位: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引用历史数据时沿用历史习惯单位。
七、高程系除个别标注外,均为国家标准高程。
八、数字用法,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单位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为准。
九、有关人物,本着“生不立传”原则,对领导人物只写简历,不作传记;对先进人物,按表彰时间列表记述;对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按晋高级职称时间列表记述。
十、文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主要数据以市统计局公布数字为准,有些数据由水利局机关有关科室和有关单位提供,投资数系指当年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