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平板玻璃工厂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方针政策,规范平板玻璃工厂设计原则和主要技术指标,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特制定《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 本规范是一项新的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741号公告批准发布,编号为GB50435-2007,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以浮法玻璃生产工艺为主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平板玻璃工厂设计。 1 总则 11 供热与供气 2 厂址选择及总体规划 12 采暖、通风、除尘、空气调节 3 总平面布置 13 建筑与结构 4 原料 14 其他生产设施 5 浮法联合车间 15 环境保护 6 燃料 16 节能 7 保护气体 17 职业安全卫生 8 电气 附录 9 生产过程检测和控制 本规范用词说明 10 给水与排水 附:条文说明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