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会概况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是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企业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经国家民政部批准,于1993年7月成立。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驻地设在北京。
2.协会宗旨
监理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职业道德,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要求和意见,热情为会员服务,引导会员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建设更多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优质工程。
3.协会的业务范围围
§1 组织研究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论、方针、政策;
§2 维护行业的社会形象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3 制定工程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准则,开展行业自律活动;
§4 受主管部门委托,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规范和规程;
§5 协助会员开拓国内外监理业务;
§6 以交流、展览、展示等多种方式,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宣传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经批准表彰会员单位中的先进企业和个人;
§7 组织会员交流工程管理、企业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提高会员的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
§8 举办多种形式的与监理业务相关的培训研讨班,为会员培训企业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人才;
§9 组织编写、发行建设工程监理教材、书刊、资料及与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相关的音像资料;
§10 组织研究、开发、推广建设工程监理应用软件,帮助会员提高现代化科学管理水平;
§11 向会员提供与建设工程监理有关的咨询服务;
§12 开展国内外信息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13 加强与国外同行业组织的联系,组织会员赴国外考察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开展业务交流、培训及合作活动;
§14 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调查研究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情况和建议,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建设工程监理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
§15 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方面的工作;
§16 依照有关规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
4.协会会员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单位会员、个人会员。依法登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建设监理协会,以及相关的行业协会,可以申请成为团体会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可以申请成为单位会员;已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的内地居民,可以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5.组织机构
§1 会员代表大会。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
§2 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3 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4 秘书处。秘书处是本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财务部、联络部、培训部、行业发展部、信息部、国际部。
6.分支机构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水电建设监理分会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石油天然气分会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化工监理分会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机械分会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船舶监理分会
7.第五届理事会
会 长: 郭允冲
副 会 长: 修 璐 王学军 张元勃 孙占国 雷开贵 唐桂莲(女)
陈 贵 龙建文 商 科 陈东平 邵予工 李明华 肖上潘
秘 书 长: 修 璐(兼任)
副秘书长: 温 健 吴 江
2016年3月16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曝光第一批“山寨组织”名单,中国建筑监理协会为虚假组织,请勿上当受骗。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