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每两年评选一次,主要授予中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同时工程质量应达到中国国内领先水平,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40项,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获奖者可获得下述荣誉。
一、中国建筑业协会每两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获鲁班奖的主要承建单位授予鲁班金像和获奖证书;向获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地方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获奖单位可根据该地区、该部门和该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二、获奖工程的建设单位可向中国建筑业协会申请颁发鲁班金像作为纪念。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复制鲁班金像、奖牌和证书。如有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为交流和推广创鲁班奖工程经验,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编辑出版创建鲁班奖工程经验汇编、专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