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各大江河编制流域规划的过程中, 曾不同程度地采用了分区划片的工作程序或思想方法, 但是进行全国性的系统的水利区划, 是80年代初期开始的。根据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条件与水利建设的特点, 中国在全国范围内共划分82个水利分区, 各区的面积一般在5万平方公里至25万平方公里,各区的人口一般为100~2500万。在分区的划定与命名上反映了与水利特征有关的地形地貌与地理位置, 还较多地突出了主要矛盾。例如, 有些地区,以主要灾害划分为洪涝区或春旱区;有些地区,结合农业区划,划分为林区、草原区、农牧结合区和自然保护区; 有些地区以水资源丰歉划分为富水区与贫水区; 也有些地区按气候条件划分为高寒区, 炎热干旱区或风沙区。82个分区,大体可归纳为11个不同的类型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