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益基金”管理办法
益基金是一种互帮互助的形式。所得资金,主要用于机电学院有家庭出现突发困难的学生,另一部分用于机电学院共建基地重庆三汇镇新华小学贫困孩子们的捐助。设立益基金,充分提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帮互助精神,发扬了“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理念,成为社员感恩诚信、自立自强、服务同学、回报社会的实践基地,在我院弘扬了一定的正能量 。
为充分发挥“益基金”帮贫扶困的重要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益基金”中的“益”寓意公益,并与“1”谐音,大学生通过每月自愿捐助1元钱,帮助需要帮助的对象。学院“益基金”是大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服务的重要载体,是大学生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平台之一。
第二条 学院成立“益基金”管理委员会
1、“益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学院团委书记、青协主席、思源社主席、基金管理办公室主任和各年级代表等组成。
2、“益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主任公开竞聘产生,主持日常工作。
3、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基金管理办法,负责“益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4、办公室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日常工作,负责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第三条 “益基金”的主要来源
1、大学生的自愿捐助资金;
2、学校教职工的慈善捐助资金;
3、社会各界人士和团体的捐赠及社会公益活动募捐所得。
第四条 “益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1、基金由管理办公室建立专门帐户、账册,专人管理,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使用;
2、专款专用,不允许提取任何劳务费用;
3、定期对基金的具体来源、金额、受资助的学生名单、受资助金额张榜公示。
第五条 资助对象的条件
1、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并按期自愿捐助的中国矿业大学在读学生及校友;
2、重庆三汇镇新华小学机电学院共建基地爱心午餐被资助学生;
3、重庆三汇镇新华小学机电学院共建基地其他因家庭困难需要资助的贫困小学学生。
第六条 申报程序
1、大学生个人需要受资助者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共建基地或其他需要资助对象,由活动组织方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说明;
3、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具体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并张榜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由基金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在申报和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收回资助,并视情节给予当事人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