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工作部署,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完成了公司制改制,并于2017年11月30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名称由“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变更为“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变更事宜如下:
一、企业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二、企业中英文名称“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和“China National Gold Group Corporation”分别变更为“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和“China National Gold Group Co.,Ltd.”中英文简称不变,分别仍为:“中国黄金”和“China Gold”。
三、企业注册资本金由454023.8万元变更为650000万元。
四、企业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经营范围不变,企业原有业务、资产、资质、债权、债务均由改制后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承继。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