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杯获奖工程
一、各市地主管的项目,由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上报,其中专业工程应征求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上报; 二、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主管的工业交通等项目,由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其中房屋建筑应征求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上报。
申报单位要填写《“中州杯”奖工程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并应附项目简介,省、市及省直有关部门的优良工程证书、工程决算、竣工验收证书,以及经评审认为达到先进合理设计的结论性文件(或优秀设计证书)的复印件和反映主体工程质量的录像带(不超过10分钟)及照片10张等有关资料。申报单位须交纳按一次性核定工程质量等级计算(工程造价的1‰)的评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