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临沧市城市规划局内设3个职能科。
负责指导全市城市、集镇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评审并监督实施;审核市域范围内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选址定点,参与其可行性研究并按管理权限核发选址意见书;参与研究制定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国土规划、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保护地段等)、风景名胜区评定及规划审查报批;负责城市形象和建筑特色研究;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区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统计、公布城市化信息和城乡规划数据;组织检查城市规划、乡镇规划的实施情况;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技术审定;指导县、区规划部门;负责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查上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乡镇规划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临沧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专业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审查、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用地前的规划编审和控制并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核发市区内新、改、扩建(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含临时性建设项目)的“一书两证” 的发放工作;负责市区规划区内建筑工程、市政道路与工程管线等项目的规划放线、验线、跟踪管理和规划竣工验收;负责市区规划区内城市雕塑、绿化小品的管理和审查、审批;协助做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责对市区规划区内桥梁、涵洞、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工程及其附属工程设施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并实施规划管理。
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及其相关法规;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法规、规章、实施办法等文件的制定;负责全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规划法规、法制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与相关执法部门有关规划监察执法的协调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参与组织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城镇规划违法案件;负责临沧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监督和规划执法工作;参与临沧城区规划区内建筑工程、市政道路与工程管线等项目的规划放线、验线、跟踪管理和规划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管理公示制的督办工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