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库区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杨家园水电站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要认真做好库区移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为施工区和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二、涉及移民个人的实物指标问题,以2007年2月28日为时限,以电站的设计单位和地方政府共同核准的数据为准,以后新增的实物一律不予认可。
三、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站施工区和库区淹没区新增任何建设项目和其它实物指标,否则,造成的损失一律不予补偿。
四、库区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施工区和水库淹没库区人口。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不准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人口迁入手续,违反规定迁入的,新迁人口一律不按移民对待,不负责搬迁安置补偿。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