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交通部
【发布文号】厅规划字[2003]319号
【发布日期】2003-08-07
【生效日期】2003-08-0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交通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程序
(厅规划字[2003]319号)
部属各单位,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招商(集团)总公司、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中国路桥建设(集团)总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电产品进口工作的管理,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规范办事程序,部综合规划司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交通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自2004年1月1日取消特定产品管理,2005年1月1日取消配额管理,自动进口许可管理仍将保留。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部综合规划司,以便修订时参考。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