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京编发[2010]20号文的通知,县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设业务股,主要职能是:负责招投标项目备案与登记、文件审核、综合管理等招投标监督业务工作。
直属单位及职责
京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该单位成立于2010年9月,为县招投标办所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政府为社会提供招投标公共服务的工作平台和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监管载体。其主要职责:
(一)发布招投标信息;
(二)安排招投标活动日程;
(三)收取和退付投标保证金;
(四)协助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五)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报告招投标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并协助调查;
(六)建立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布;
(七)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招投标相关文件资料。
办事流程
1、项目报建(填写项目报建表);
2、招标条件备案(提供用地许可、规划许可、计划批文、设计许可、资金证明);
3、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特殊项目需邀请招标的);
5、投标报名(不少于5个日历天,含休息日);
6、资格审查(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7、发售招标文件;
8、现场勘察、提疑答疑;
9、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10、公布最高限价(开标前3天公布);
11、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前1小时在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12、开标、评标、定标;
13、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14、发放中标通知书;
15、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