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的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局系统重要工作的督办检查;负责组织协调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
负责本系统的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本系统干部的考察、培训、调配、任免、奖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工会、计划生育、老干部管理和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办系统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职工队伍教育工作。
(三)计划财务审计股
综合管理年度投资计划和城镇建设维护资金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落实;负责制定局系统财务计划、财会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局系统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的财务审计、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的物价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法人代表的离任审计和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
负责局直属单位草拟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上报工作; 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对局及直属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的监督、检查;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负责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法规的宣传、咨询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抓好普法学习教育工作;负责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工作。
(五)城市建设股
负责拟定城市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政府基金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组织、审计;综合管理年度投资计划和城市、乡镇建设维护资金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监督 检查落实;指导城市综合开发工作;负责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和环卫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初扩设计、 审查、报批及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预决算;负责城市市政、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负责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报批、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城区地上、地下管线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系统统计工作。
(六)村镇建设股
贯彻落实省、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负责组织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负责建制镇、村庄集镇建设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负责组织村镇建设的人才培训和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小城镇,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负责建制镇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七)建筑业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筑业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负责拟定全县建筑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戈,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管理及建筑市场和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监管;监督并参与建设工程综合竣工验收;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核发城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资格审批或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协助建筑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建筑行业社团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企业技术革新、建筑行业统计工作。
(八)勘察设计与科技股
综合管理全县勘察设计市场和城乡建设的抗震设防工作;查处违章勘察设计行为,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技术引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县建筑节能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及监督管理;监督并指导散装水泥推广运用; 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单位的资格认证管理;负责全县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工程师等相关注册师的管理;参与编制全县城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