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园林管理局
市园林管理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是:1、负责新市城区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2、负责新市城区规划区内城市绿线(即城市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3、协助主管部门查处违反城市绿线管理的有关违规行为。核定该单位事业编制46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3副。其人员经费在规费收入中列支。
(二)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安全监管、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监管、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监管等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证等工作。
(三)市建筑市场管理稽查大队(挂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市建筑市场管理稽查大队(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为正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是:1、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稽查管理工作。2、负责维护全市建筑市场秩序,查处全市工程建设中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3、负责全市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工作.核定该单位事业编制12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其人员经费在规费收入中列支。
(三)市城镇建设档案馆
市城镇建设档案馆为正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是:1、负责全市城镇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2、开发全市城镇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向社会提供相关服务。核定该单位事业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正职1名。其人员经费在规费收入中列支。
(四)市建筑节能办公室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相当于股级。负责编制实施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发展规划,管理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生产、设计和使用等;负责收缴、管理和监督使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专项基金;负责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节能监管、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监管;负责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负责全市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及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等。